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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无锡市法宣办2022-04-11

  法律是法治的重要依据,是人人必须遵守的社会准则。俗话说“不以规矩,不成方圆”,这句话的意思是: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约束它的规则,否则就会方寸大乱。法治,就是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,它能使社会变得井井有条。

  邓小平曾经指出:“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,根本问题是教育人,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,小学、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。”身为学生的我,就应当认真学习法律知识,让法律入耳入心,成为一名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好学生,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。

  每当走在大街上,我看向四周,常常能看到:“折断保护伞,拆掉大后排”“打倒黑社会,创建美好县城”“扫黑除恶,创建和谐校园”等醒目标语;老师们在学生中多次开展扫黑除恶教育,反复盘查黑恶言行以及校园欺凌。这些举措清楚地告诉我:法治就在我身边,正在除暴安良,保护我成长。

  黑恶势力会不断地滋生、成长、壮大,而且具有隐蔽的特点;扫黑除恶工作任重道远。扫除社会黑恶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,这需要全国人民的长期坚持。当然也需要学生进行关注,给予支持。在校园发生的多起欺凌惨案,曾经让我耳不忍闻。它们启示我,应当更加关注校园平安、校园法治。

  承载希望、承载梦想的校园出现了欺凌,法治决不姑息;充满欢声、充满笑语的校园发生了暴力,法治绝不忽视。因为唯有坚决抵制校内欺凌,肃清、杜绝校园欺凌才能还学校真正的快乐与宁静,才能给我一个安心学习、健康成长的空间。 

  在我们的校园周边,工商部门严禁开设“三室一厅”。放学时,公安局经常派交警来保安室执勤,帮助我们过马路、乘公交。派出所经常有人来校,教我们自我保护、防诈骗。这些措施,都是法治在保护我们的安全。

  在我的意识和期盼里,学校应该是刻苦学习、逐梦筑梦的地方,而不是学生们成群结队抽烟打架斗殴的地方。不知道从何时起,类似于欺凌、暴力等词语,慢慢出现在了最不该出现的地方。

  我曾经看到这样两篇报道:小孔、小建,在北京某中学上学期间,与小鲁、小刘等人因琐事发生纠纷。小孔向大东和小张提议购买刀具报复小鲁等人,三人购买刀具六把。买刀之后,小孔分别给小鲁和小刘打电话约架。双方在某立交桥下,发生激烈斗殴。多人在打斗中受伤,其中三人身负重伤。

  小毛和小夏两人均为北京某职业高中学生。有一天,两人在小毛家喝酒后,在离小毛家不远的荒僻处遇到了大明。小毛说,一直以来大明与自己有矛盾,提议联手把大明打一顿。小毛和小夏二人持铁管殴打了大明的头部等要害部位,持续追打致使大明死亡。当天晚上,小毛返回事发地点,确认大明死亡后,就将大明掩埋。事后,小毛和小明被绳之以法。

  以上的两个案件,让我清楚地看到:学生的暴行害人害己,危害巨大,形成原因主要是没有法治的陪伴。由此可见,法治在学生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。法治会在无形中给我们提供很多保护:它可以让我们安心地学习,它可以让我们快乐地生活,它可以让我们健康地成长。没有法治,就没有我的健康成长。我支持依法治校!依法治国!

  (作者:江阴市高级技工学校 汪怡雪;指导教师:戴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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